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
校外租房协议书
甲方: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系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
乙方: 系 班级 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社政[2004]6号、教社政厅〔2005〕4号、教思政厅〔2007〕4号等文件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,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,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、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,保证学生在校外租房安全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现就我院学生坚持申请校外租房的相关事宜,为明确责任,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,甲方与乙方及其家长协商签订《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校外租房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“协议”)。
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。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,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;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处租房的学生,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对个人应承担的责任,并逐一登记,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,说明租房的原因、房屋的详细地址、联系方式,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,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。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,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。
一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(一)规范程序,严格审批。甲方对乙方申请校外租房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,逐一登记,严格审批。
(二)核实情况,动态管理。甲方对乙方租赁的房屋详细地址、结构、安全程度等情况,出租人姓名、联系方式,身份证明等情况,乙方与出租人关系(一般租赁/亲友租赁)等方面逐一核实、登记。根据乙方租赁房屋变化情况及时变更登记、再核实。
(三)定期联系,加强检查。甲方建立乙方定期书面报告制度,落实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学生干部(三级)分别与校外租房学生一一对应的联系制度,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、电话、面谈等多种形式了解、掌握校外租房学生的生活、学习、活动等情况,密切关注乙方的思想动态,定期检查乙方的学业。
二、乙方的责任和义务
1、乙方在校外租房生活期间,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甲方的管理,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、实践等为由违反校纪校规,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上课不得迟到、旷课和早退,并积极参加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,不得从事有损于学院、系部、班级形象的事情。还应自觉遵守出租房当地社区的规定和相关法律、法规,如违反有关规定和法律、法规,除接受出租房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外,学院也将给予相应处分。
2、乙方在校外租房生活期间,属租赁居住,应与租赁人签订协议,出现问题,协商解决。在此期间发生的财物损失、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,后果由责任方负责,并由乙方家长签字确认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乙方应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校外租房地点应选择周边治安环境较好的住所。
3、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、班主任汇报自己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,乙方在签协议时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,必须在系登记在册;如有变动,必须及时向相关老师说明并进行修改,如有通讯工具(手机或小灵通)必须24小时开通,并与班内指定联系人保持信息互通。
4、乙方在校外租房期间,乙方家长应予以密切关注,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,教育乙方更好地学习和生活。
5、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之一和校纪校规,不得参与当年评先、评优、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比,并通告家长。其中相关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行负责。
三、协议有效期限
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乙方家长签字后生效。有效期为自乙方校外租房住宿起,至乙方毕业或其它原因不在校外租房住宿止。
四、此协议一式三份,学生和所在系各一份,学院学生处备案一份。
五、基本情况表:
专业班级: 相片:
姓名: 性别: 电话:
出租房住址:
出租房房主: 联系电话:
家庭住址:
家长姓名: 联系电话:
学生签名: 家长签名:
班主任(辅导员)签字(盖章):
系部签字(盖章):
年 月 日